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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日前,漳州市印發學習運用“千萬工程”經驗深入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全域土地綜合整治的組織實施、政策支持、實施路徑和資金保障。
指導意見提出,優化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布局,統籌實施農用地集中連片整治和配套完善,減少耕地碎片化,提升耕地質量,重點對整治區域內布局零星、破碎、散亂以及配套設施不完善、不便耕種的地塊進行調整;優化城鎮開發邊界,將城鎮開發邊界范圍內的低效建設用地、廢棄工礦用地、閑置宅基地等復墾為農用地或生態用地,新增城鎮建設用地規模按照一定比例補劃入城鎮開發邊界或者按照零星城鎮建設用地進行指標動態管理;補充耕地指標有償調劑,整治區域內產生的補充耕地指標在滿足縣域耕地占補平衡需要后,剩余的部分補充耕地指標允許跨縣域、跨市域有償調劑,交易收益納入縣級財政預算管理,用于耕地保護、農村土地整治、農村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實施建設用地增減掛鉤,支持優先使用拆舊復墾騰出的增減掛鉤指標,使用時視同取得了縣域內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和補充耕地指標,無需繳納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不占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指標可跨年度結轉使用;推動低效用地再開發,支持有條件地區推動各類低效用地盤活、混合用地改造供應工作,進一步提升土地利用效率;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市級財政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獎補辦法,對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按照“以獎代補”方式進行獎補,在安排耕地保護和生態修復專項資金時予以傾斜支持。
指導意見明確,組織開展區域范圍內農用地、建設用地、生態環境等整治潛力調查和評估,查清可整治資源的類型、數量和分布等,實施單元原則上以一個鄉鎮為基本實施單元,探索開展跨鄉鎮整治;根據潛力調查結果,選擇具備整治條件的鄉鎮,編制《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實施方案》;有關單位依據經批準的實施方案組織實施,相關部門按照實施方案確定的年度實施計劃有序推進子項目實施;子項目竣工后,由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按照行業規定組織驗收,全部驗收通過后開展項目整體初驗,通過后報漳州市自然資源局進行項目整體驗收;按照“誰使用、誰受益、誰管護”的原則,明確后期管護責任主體和管護資金,確保長期發揮效益。
指導意見提出,統籌整合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水利、發改、財政等部門現有涉農相關資金,引導相關資金有效聚焦重點實施區域,發揮資金綜合效益;鼓勵政策性金融機構專項設立“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貸款”,開設綠色通道,對入庫項目予以政策性金融支持,在貸款期限、額度、利率等方面給予適當優惠政策;鼓勵和支持社會資本按照市場化原則參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拓寬整治資金渠道。
指導意見明確,漳州市自然資源局加強項目實施過程監管,負責實施方案市級審查和項目整體驗收,其他相關項目行業主管部門按照“渠道不亂、各負其責、協調配合、形成合力”的原則,共同參與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縣(區)政府、開發區(投資區)管委會對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項目負總責,加強組織保障、資金支持,成立工作專班,建立政府主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公眾參與的工作機制,統籌謀劃縣域內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工作。
■ 蔡亞群 徐楠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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