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永春縣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
創建活動工作情況
(2011年3月15日)
2010年,永春縣被國土資源部確定為土地主導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創建活動試點縣,根據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10年度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的通知》(國土資廳發[2010]41號)精神,縣委、縣政府積極響應,組織、指導創建工作全面深入。通過強化領導、周密部署、廣泛宣傳、狠抓落實,不斷總結探索形成土地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新機制,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破解資源管理難題,使全縣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活動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基本達到了國土資源部規定的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的標準。具體工作開展情況匯報如下:
一、領導重視,確保創建活動順利開展
為切實加強對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工作的領導,縣政府專門成立了創建活動領導小組,由縣政府常務副縣長任組長,縣政府辦和國土資源局負責人任副組長,縣監察局、規劃建設局、財政局、發展與改革局、統計局、農業局、工業園區管委會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組成了強有力的領導工作班子。縣政府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積極協助配合,形成強大的創建合力。縣委于7月9日召開縣委常委(擴大)第105次會議,專題研究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創建活動中涉及的工業集中區閑置土地清理工作,要求縣四套班子領導要督促指導各鄉鎮、工業園區、生物醫藥園區、輕工基地提高招商選資的門檻,嚴格把關,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縣委、縣政府還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徐春暉為組長的永春縣農村舊村居改造示范工作領導小組(永委[2010]47號),強化對農村舊村居改造工作中節約集約用地的指導把關。在此基礎上,各鄉(鎮)也相應建立了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鄉(鎮)活動的組織機構,由鄉(鎮)政府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國土資源所、村鎮站人員具體負責,從而在全縣上下形成了強有力的組織領導網絡,保證了創建工作有序推進。
二、廣泛宣傳,營造節約集約利用資源良好氛圍
2010年7月8日,召開全縣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創建活動動員大會,進一步統一認識,明確要求,落實措施。達埔鎮、蓬壺鎮、桃城等鄉(鎮)也相繼召開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鄉(鎮)工作動員會,對創建活動的指導思想、工作任務、時間要求進行安排部署。為進一步宣傳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政策和創建活動信息,我局及時把省廳下發的《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市)創建活動工作動態》復印分發給縣四套班子領導,爭取縣領導的幫助支持。同時,我局還充分利用各種宣傳媒體,多渠道、多形式開展創建宣傳活動。6月23日,結合“6.25”全國土地日,我局聯合蓬壺鎮政府在蓬壺鎮主街道開展上街咨詢活動,共發放節約集約用地宣傳資料800份,接受咨詢31人次。據統計,自6月份以來,全縣共張貼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宣傳標語200多條,宣傳橫幅50多條,固定標語100多條,分發宣傳手冊1000多本,連續1個月在永春有線電視臺上滾動播放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活動宣傳標語,通過全方位的宣傳,在全縣上下基本形成了爭創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的濃厚氛圍。
三、多措并舉,提高國土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
“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創建工作涉及面廣、標準要求高,是對我縣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全面考核。我局緊緊抓住這個創建活動契機,在扎實開展創建活動的同時,摒棄“單打一”的觀念,把創建的內涵擴大,把創建的標準延伸,積極探索,走出了一條“以創建促進管理、以管理帶動創建”的新路子。
(一)提高門檻,促進產業發展由“粗放”變“集約”
縣委、縣政府在總結了我縣以前發展工業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我省現行的工業項目建設用地控制指標,參照經濟較為發達的沿海縣市產業用地水平,制定了《永春縣輕工基地園區項目入駐及建設管理的若干意見》,對完善項目準入標準、加強產業導向、提高土地利用效率起到較好的作用。首先是做好產業規劃。將基地劃分為三大產業區,引導產業聚集。二是提高項目準入門檻。凡進入園區的新辦企業必須是上市企業、龍頭企業以及具有品牌帶動效應的優質項目,必須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屬無污染或輕度污染的生產性工業項目。項目投資規模應在1億元人民幣以上。優先安排高附加值、高技術含量、高產業關聯度、低能耗的項目入駐。在招商引資中一改過去的“撿到籃子便是菜”的做法,而是好中選優。今年,已成功引進我國果匯行業龍頭中國匯源果汁集團在我縣投資建設福建第一家果汁生產基地。三是提高投資強度要求。為防止企業粗放浪費土地資源,要求企業的投資項目除公共基礎設施配套的投入外,平均每畝土地的固定資產投資強度不得低于200萬元,由原來的58-82萬元/畝,提高到200萬/畝,提高了近3倍,其它用地控制指標如容積率也提高到1.2-1.3,為引導企業集約使用土地提供了量化依據。
(二)多種方式,盤活閑置土地
為加強對企業土地利用的批后監管,杜絕批而不建、建后閑置及批多建少等現象發生。在總結幾年來我縣的實踐經驗,在各部門的聯合推進下,縣政府出臺了《永春縣工業集中區閑置土地清理處置意見》,明確多種促進土地節約集約的利用方式,多方位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對未按項目投資合同的約定進行項目建設僅實施紅線圈約、圍墻圈占的建設用地,由工業集中區管委會(或相關業主單位)下達解除投資合同通知書,取消用地紅線、拆除圍墻,收回土地;對依法供地后土地閑置滿兩年的,依法無償收回;對土地閑置時間未滿一年的,縣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和工業集中區管委會聯合下發《限期開工建設通知書》,由項目引進單位督促其按規定或約定時間開工建設,土地閑置滿一年的,在下發《限期開工建設通知書》督促開工建設的同時,征收土地閑置費;對雖建成但未按落地合同約定時間投產并繳納稅收的企業,由工業集中區管委會下發《限期投產達效通知書》,由項目引進單位督促其按約定時間投產達效;對因規劃調整改變用途需要收回或企業主動申請政府回購或因粗放利用需要協商收回的土地,由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會同工業集中區管委會與進區企業簽訂土地收儲協議。對已經達到“三通一平”形成工業用地條件,但停工、停建、建而未產、產而無效的項目,鼓勵新進企業與原用地企業自行協商,達成協議報經縣政府批準后實施項目用地置換;因用地者自身原因減少項目投資規模,而且導致部分建設用地閑置,且具備分割條件,能重新用于開發建設的,由縣人民政府批準后,切割收回相應部分的土地使用權。去年以來,我縣通過工業用地清查,采取不同措施,提高低效存量用地利用率,已收回工業項目用地6宗、總用地面積49.767畝,正在洽談擬收回項目用地5宗、總用地面積46.871畝,促投建項目10宗、涉及總用地面積292.5畝。
(三)政策引導,鼓勵節約集約用地
通過制定各種政策,鼓勵提高土地利用率,讓集約用地水平高、集約用地工作到位的土地使用者得到實惠。優先保障多層標準廠房建設用地,大力推行多層標準廠房建設,倡導廠房向高空發展,發展 “工業房產”,最大限度提高土地利用率。縣政府還通過制定用地、稅收、用工、融資、水電、廠房租購、進出口獎勵、科技扶持、市場開拓與品牌獎勵等一系列優惠措施,積極引導企業節約集約利用土地。如在用地方面,對開發利用低丘緩坡地的企業,土地出讓金可以按國家規定的最低控制地價標準來進行掛牌出讓。在稅收方面,在低丘緩坡地上新辦生產性投資企業,且年納稅額50萬元以上,自納稅之日起三年內由縣財政予以獎勵,獎勵金額按其繳納的增值稅額的15%計算。在低丘緩坡地上的現有企業進行技改后,年新增納稅額50萬元以上,技改完工投產之日起三年內進行獎勵,獎勵金額按其每年比基年新增繳納的增值稅額的15%計算。在融資方面,縣中小企業貸款擔保有限責任公司優先為利用低丘緩坡地的企業貸款提供擔保,擔保額度為該企業前一年納稅額的5倍。
(四)集約改造,促進城鄉統籌發展
為加快我縣舊村居改造工作步伐,進一步改善村居生產生活條件和人居環境,集約節約利用土地資源,推進小城鎮建設和新農村建設,加快城鄉一體化發展。縣委縣政府制定了《關于推進舊村居改造工作的實施意見》,引導將舊村居改造成為承接新農村建設、小城鎮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一是做好村鎮用地規劃。結合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對農村居民點進行統籌布點,在充分調查的基礎上,結合當地農民的生活習慣,合理選定集中建設區(點),并進行統一規劃,要求凡是本村落需建新房的嚴格按要求在規劃區(點)上進行興建,并騰退出舊宅基地進行綜合整治。二是分類組織實施。對城區的“城中村、空心村”改造,嚴格執行縣城總體規劃,統一采取商品房安置;鎮區成片的舊村居按照規劃要求,由鎮政府統一組改造,按照住宅小區的標準開展規劃編制,采取合作建房方式,鼓勵有條件的鎮區采取商品房安置,禁止單家獨戶零星建房;針對零星分散的高邊遠舊村居改造,結合造福工程、地質災害搬遷安置、洪災倒房安置等相結合,采取國有土地出讓、集體土地置換等辦法積極引導群眾向鎮區或中心村轉移,集中進行安置小區建設。三是配套政策措施。對舊村居改造后的舊宅基地必需進行復墾,復墾成耕地的,縣政府給予一定的獎勵,水田每畝2000元,旱地每畝800元。對舊村居改造推進較快,要優先推薦作為省、市、縣新農村建設示范村進行培育。對舊村居改造試點的村居,以村級名義到金融機構貸款,縣財政按銀行基準利率給予一年利息50%的補助,農戶繳納縣級部分費用實行減半征收。如東平鎮文峰村實施土地所有權置換進行異地安置,通過產權置換,統一規劃,將地處邊遠山區文峰村的217戶713人,全部組織搬遷至鎮區霞林村,占地21.58畝。而文峰村舊村落總建設用地面積85畝可全部復墾成耕地。蓬壺鎮的鵬溪村結合村地質災害危險點整治、造福工程項目,逐步將鵬溪村石筍尖角落受地質災害危威的71戶人家全部搬遷至鎮區,舊宅基地38畝全部擬復墾成耕地,項目已完成復墾設計。
四、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活動的主要成效
(一)節約集約用地實現載體多元化
通過利用各種宣傳形式和手段,積極倡導“大家管、大家用”的理念,使節約集約用地的要求落實在政府各項決策中,落實在各項建設工作中,基本樹立了“惜土如金”、“守土有責”的節約集約利用國土資源意識。一是積極從建設項目中“摳”地。變“招商”為“選商”,嚴控用地數量,堅持精打細算,以畝產論英雄,積極從建設項目中“摳”地。2010年來共成功“瘦身”15個建設項目,節約建設用地350畝。二是從存量土地中“要”地。明確閑置土地清理目標任務、范圍對象、處置方式、處置程序、工作要求以及各職能部門在清理閑置土地中的職責任務等,積極從存量土地中“要”地。三是從村莊整治中“找”地。按照“規劃先行、一戶一宅、分類整治”的原則從村莊整治中“找”地。各鄉(鎮)均能有側重地開展“空心村”的整頓治理工作,積極探索適應現階段農村和農民實際的整治模式。四是從嚴管嚴查中“挖”地。全面推進實心粘土機磚廠的清理整頓工作,共拆除實心粘土機磚廠44家。同時,積極引入煤矸石燒結磚項目,行業用地將由原來56家實心粘土機磚廠,將轉產升級為2-4家煤矸石燒結磚廠,不僅促進產業升級,而且大大縮減用地規模。
(二)節約集約用地典型示范效果好
通過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活動,各鄉(鎮)均能創新思維、扎實工作、嚴格把關,采取多種方式廣泛深入開展節約集約用地工作。例如,在土地征收及拆遷安置過程中,我局聯合規劃建設局、當地鄉(鎮)政府將原零星安置群眾建房的方式改為集中統一建設安置小區進行安置,大大節省了建設用地需求。如“五大戰役”中位于石鼓鎮境內的重點項目永春醫院、匯源果汁、南環二期道路共涉及拆遷戶132戶441人,需拆遷房屋7248平方米,建筑面積12302平方米。若按原來的拆遷安置辦法即由群眾自行建房預計需用地面積8000平方米,而通過建設安置小區進行集中安置后只需5500平方米,節省用地近2500平方米,節省率達30%。五里街鎮的桃源北路、通賢路及安置區工程(一期)共需拆遷房屋76幢,涉及278戶750人,通過建設安置小區進行集中安置后僅需17300平方米(包括空間道路),比原群眾自行建房節約用地面積2160平方米。蓬壺鎮西昌村受災及地質災害危脅戶共33戶,擬結合災后重建工作對周邊區域的老舊房進行成片改造,涉及總戶數278戶,共1150人,舊房占地總面積88畝,規劃建新面積51畝,可節約建設用地37畝,目前項目已完成竣工。
(三)節約集約用地長效機制已形成
一是項目用地進行集中會審。我縣成立了由縣國土資源局、規劃建設局、財政局、監察局、發展與改革局、環保局等單位組成的用地聯席會,所有項目用地必須通過用地聯席會進行集中會審,對不符合產業政策的、不符合環保要求的堅決不予以預審、不給予辦理用地申請。二是農村建房有規可依,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充分考慮了村鎮建設用地的需求,統籌安排好農村居民點的用地布局,要求凡是需建新房的住戶要嚴格按要求在規劃區(點)上進行集中興建,并騰退出舊宅基地進行綜合整治。三是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最低價制度。嚴格執行工業用地招拍掛制度和最低價標準制度,2007年7月以來,全縣共組織工業用地掛牌出讓47宗、總用地面積182.9536公頃。同時,在全國工業用地最低價基礎上,根據具體情況調整工業用地區片最低控制價。四是盤活閑置與招商引資實績掛鉤。我縣把年度閑置土地面積及盤活利用實績列入鄉鎮政府國土資源管理目標責任制,作為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對通過各種措施促進閑置土地的使用和盤活,視同新引進項目進行考核。五是創新國土資源執法監察機制。通過建立國土資源動態巡查掛鉤負責制度、共同責任制度、上下協調制度、人民調解委員會制度、以人為本制度,始終保持執法監察高壓態勢,有效遏制群眾違法亂建行為。2010年6月,我局被薦評為全省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先進集體。
在創建國土資源節約集約模范縣活動過程中,我們根據我縣具體情況積極探索節約集約利用土地的一些做法,并把其上升為土地管理的政府文件,取得了初步成效,但離上級要求尚有一定差距。我局將發揚成績,克服不足,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采取更加切實有效的措施,推進我縣創建活動再上新臺階。( 永春縣國土資源局)
官方二維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