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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 近日,省自然資源廳印發通知,總結推廣福州、廈門、漳州、泉州、莆田等地推進土地復合利用典型經驗。
近年來,省自然資源廳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節約集約用地的決策部署,指導各地開展低效用地再開發,推行土地復合利用,以破解土地資源供需矛盾,推動土地利用方式向內涵集約型轉變。全省各地積極探索實踐,在產業用地彈性規劃、混合用地管理、用途合理轉換、功能兼容互換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和制度成果。
——在彈性規劃管控方面,廈門市創新規劃管控方式,出臺《廈門市城鎮開發邊界內詳細規劃編制導則》,探索建立“剛彈結合”的國土空間詳細規劃編制方式,通過在國土空間詳細規劃中劃定混合用地,靈活調整單個地塊的規劃指標,科學配置產業、生活、公共服務等功能,實現多種業態合理布局。
——在混合用地管理方面,福州、廈門、漳州、莆田等地出臺專項管理細則,明確混合用地的適用范圍、比例要求和管理規則,為產業功能融合提供政策支撐。如莆田市印發《關于進一步盤活低效工業用地促進綠色高質量發展的通知》,允許改造項目建設包含設計、研發等用途的新型產業用房,實現工業生產與科技研發服務融合發展。
——在土地用途轉換方面,福州、廈門、泉州、莆田等地圍繞存量用地提質增效,通過打通用途轉換通道,允許符合條件用地在不同用途合理轉換,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如泉州市晉江、泉港等地出臺文件,明確已納入城鎮低效用地數據庫的工業(倉儲)用地,允許土地使用權人按規定申請改變土地用途為商業、商務金融等不可分割銷售商業服務業用地(商品住宅除外)。
——在建筑功能兼容互換方面,福州、廈門、漳州等地根據城市發展需要,適時轉換調整建筑功能,探索建筑功能在不同存量空間的有序兼容轉換,以適應社會發展變化。如漳州市發布《既有建筑功能業態調整互換清單》《關于既有建筑功能業態調整互換清單的補充通知》,打破傳統功能限制,允許零售商業用地、批發市場用地、餐飲用地、娛樂用地、其他商服用地的建筑,可調整互換商鋪、健身房等商服用途,豐富城市服務供給。
——在地下空間統籌開發方面,福州、廈門、漳州等地探索制定支持政策,推進地下軌道交通、停車場等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如福州市出臺《福州市城市地下空間開發管理辦法(試行)》,明確地下空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出讓年限、用途、登記方式、出讓底價確定原則等。
■ 石晨誼 周海銖 葉學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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